神棍害人,十分明顯。假藉神祇,利用迷信,詐人財物,甚至騙取女色。這種行為,照理說,應為眾人所共棄。但事實不然,竟有很多人相信。例如神棍蘇某案發之後,新聞報導,各地神棍所設的神壇多如雨後春筍。足見其盲從的信眾之多,否則神壇何能如此發展。而其信眾所以盲從,乃因他們相信神壇之上必然有神,能替捐獻財物之人轉禍為福。但其真象如何?且看清朝大學問家紀曉嵐所見的一個事實。
紀氏在少時,曾見河北鄉下一個姓郝的女巫,自稱有神附其身體,能知他人吉凶,甚至一般家庭微細之事,無不皆知。因此,信她的人十分多。曾有某孕婦求問所孕是男是女。郝巫說是男。不料後來卻生一女。某婦便去質問。郝巫故意發怒說:「汝本來生男,但,某月某日,汝娘家贈送二十個餅,汝只拿六個給公婆,汝自己偷吃十四個。冥司責汝不孝,因此轉男為女。」某婦一聽,心想此事公婆尚且不知,居然為神明察覺。於是大為恐懼,當即跪下求饒。由此相信郝巫的人更多。一日,郝巫又當眾焚香召神,忽然高聲宣布:「我是真狐神。我輩雖然與人雜處,但是各自修鍊,沒有時間管人閑事。此女巫散布其黨徒,結交鄰里婦女,專門刺探人家隱私,然後假託我輩之名,造謠生事,向人詐財。故我今日真附其體,揭發她的姦詐。」說罷,郝女猶如夢醒,狼狽不堪,從此不知所終。
此事記在閱微草堂筆記中,可助今人看清神棍的真面目。雖然今日神棍遠非昔日女巫可比,例如他們講哲學,談命理,或出版仙靈之類的著作,或成立某某研究學會,以至冒充宗教徒,混淆大眾視聽,令人誤認迷信神壇就是信仰宗教,但是基本騙術則與女巫並無二致。所以,鑑古可以知今。然而神棍變化無端,他們不僅私設神壇,還會滲透到宗教團體,利用正式的宗教形式實行詐欺。
處今之世,誰想不受神棍之害,誰就必須破除自己的迷信思想,不信神能安排人類的命運。縱然神能給人禍福,那也是由人善惡所感。尚書伊訓說:「惟上帝不常,作善降之百祥,作不善降之百殃。」詩經大雅說:「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。」左傳說:「禍福無門,惟人所召。」由此可知,任何人若想轉禍為福,求於上帝尚且無用,何況那些冒神之名的神壇,只有自己止惡行善,才是可靠。譬如農人,想收甚麼穀物,便下甚麼種子,施肥,除草,一切求之在我。果然如此,不但可免神棍之害,而且有心修道者可以順利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