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惡業以殺盜淫三者為最,而殺生之業尤居其首,其為災禍也最嚴重,所以佛家十戒首重戒殺。可惜世人不了解,誤以戒殺只是佛教徒的事情,而不知殺生業報如影隨形,任何人也無法逃避,何以無法逃避,其中的道理一言難盡,且舉一些事實,以為鑑戒。
三國蜀志,鄧芝傳注,鄧芝征涪陵時,途中見一黑猿,懷抱其子,在山上攀行,射之,母猿中箭,其子將箭拔出,再取樹葉,塞母猿創口。鄧見其慘狀,歎曰:「吾違物之性,其將死矣。」不久果然卒。
現報錄,廬陵吳唐,精於射技,一日,偕其子出獵,遇一鹿率其小鹿遊戲,唐一箭射死小鹿,母鹿悲鳴,以舌舐兒,唐再發一矢,斃其母鹿。少頃,又見一鹿,又射之,不料矢忽飛中其子。唐投弓抱子而哭,忽聞空中呼曰:「吳唐,鹿之愛子,與汝何異」。吳唐驚視間,忽有虎從旁躍出,將唐之臂折斷而死。
三國吳志陸抗傳,陸抗官至都督,聞西陵督步闡據城叛變,乃領兵攻陷其城。注引晉書說,陸抗攻陷其城之後,連無知的嬰孩也一齊誅殺,當時有見識的人哀其殘忍,預言其後世必受其殃。陸抗死後,晉滅吳,他的兒子陸機陸雲等,皆歸於晉。後來宦人孟玖誣告陸機造反,晉帝遂捕陸機陸雲,一並伏法,連誅三族,不留一人。
晉書八王傳,汝南王亮,被楚王瑋矯詔所殺。楚王瑋因矯詔之罪被誅。趙王倫,被齊王、河間王、成都王共誅之。齊王冏,被長沙王擒斬之。長沙王乂,被東海王殺之。成都王穎,為太弟丞相所殺。河間王禺,為南陽王模所殺,并及其三子。東海王越,憂疾死,其柩為石勒所焚,宗室三十六王皆為石勒所殺,此即歷史家所稱八王之亂,最後懷愍二帝被擄,青衣行酒。
晉家何以如此骨肉相殘,以及亡國後被胡人濫殺,據通鑑大感應錄說,晉家祖先司馬懿父子兄弟,同惡相濟,在其征遼東時,殺戮殆將萬人,以及誅曹爽等,支黨皆誅三族,至於姑姊妹女子,雖已出嫁,亦皆殺之。
殺業之報,史書所載,不勝枚舉,以上幾條史實,或其自身償死,或以子孫受殃,都是就其可見的事跡而言,若以三世因果觀之,則所有造殺業濫殺無辜者,其本人在死後,仍有更痛苦的報應。
今世兇殺成風,小則個人仇殺、情殺,見財起意殺,一言不合殺,大則各國競相發展核子武器,以備同歸於盡之一殺,想像那些兇暴之徒的後果,實在可悲可憫。幸知因果者,稟於我佛慈悲,為救蒼生,為救兇徒,應多宣傳殺生之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