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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論迷信

惑亂人心,妨害正道者,莫過於迷信。以往大家不甚注意,最近有三名乩童,在南投受天宮「坐禁」倒斃,社會各界才發覺事態嚴重,要求破迷。其實,迷信的範圍至廣,不破則已,要破就要破得徹底。

凡事必須正名。何謂迷信?簡言之,就是無知二字。然有主從之分。「主」是迷信的倡導者,可稱為迷信家。「從」是迷信的盲從者,可稱為迷信大眾。無論主從,都是無知。因為,人生有限,知識無涯,任何人畢生勤學,所得的知識,只如滄海之一粟。另一方面,世間問題多如牛毛,最要的是生死疑問,一般人無法解決時,便假想鬼神有辦法。這就是迷信。但,神在何處?鬼又在何處?於是迷信家出現了。他們迎合信眾的心理,詭稱自己是鬼神代表,或是發言人。這種迷信家,最早是巫咸,後代多是女子,故又稱為女巫或巫婆。現在鬚眉男子也幹這一行業,不但假借鬼神,而且偽裝佛子。他們或自稱「靈學大師」,掛起佛教徒的牌子,著書立說,鬼話連篇的騙人。甚至有人冒充釋迦牟尼佛的大弟子迦葉轉世,來此現身說法,叫佛教徒不要研究佛經。歸結一句話,這都是無知妄作的迷信家,造謠惑眾,騙人錢財。

史記滑稽列傳記載,西門豹處理「河伯娶婦」一案,非常痛快。漢朝河南鄴縣,有女巫和神棍勾結,每年假借河神娶妻,向民眾歛錢數百萬,只拿二三十萬買民間一名美女,其餘由各人分入私囊。他們把買來的女子裝作新嫁娘,擇日送到河裡淹死,算是嫁了河神。西門豹作了鄴縣的縣令,訪得這種怪事,便在「河伯娶婦」之日,藉詞把老巫婆和巫徒、神棍、一個一個投到河裡。民眾大驚。女巫神棍從此歛跡,大快人心。

昔日女巫與今日迷信家相比,真是小巫見大巫。「河伯娶婦」一年送死一人罷了。今日乩童為了貪財,替人算命治病,每年不知誤殺了多少人。「靈學大師」的妖書,妄說替人「啟靈」,一版一版的銷售,不知毀了多少好奇的青少年。自稱是佛弟子大迦葉轉世的「聖者」,宣言佛經不可信,只有他的話可信。略明佛理的人都知道,佛有明訓,依法不依人。然而這位「聖者」偏說依人不依法。這種謊言,居然吸引好多的所謂高級知識分子,還有達官貴人,社會名流。毀謗正法,斷人善根,莫此為甚。如果西門豹再世,對於這些人,將不知如何處置。今日雖無西門豹,然而這些現代的巫婆,欺人而復自欺,愈欺而心愈黑,終必由其業力牽引,直線下沈,佛菩薩也無法施救。

這些現代的巫婆,不值得再談了。一般人若想求道,須向自心中求。自心是智慧的根本,捨棄自心,而去求神問鬼,便是迷信,與道相違。而求自心之道,必須踏實的求學,如法的修行。不學不行,而想得果,亦是迷信。